常見問題

在旅程開始後,我可否延長保障期?
您可以申請將保障期延長,惟需注意:
  • 必須在保障期終止前提出申請,並繳付額外保費。
  • 填寫延長旅遊保險申請表格,送交藍十字作核保及發出續保證明書之用。
  • 由原保險生效日至續保保期終止,受保日數總和將不超過所選計劃的最長保障期。
 
在投保後,我的年齡才屆滿最高受保年齡,是否仍得到保障?
當受保人超過最高受保年歲時,保單將自動失效。

未滿十八歲子女可否單獨購買旅遊保險?
可以,但須由家長、監護人或獲授權第三者作為投保人。

索償醫療覆診費用,是否必須曾經在外地就醫?
受保人必須在旅途中就同一病症或意外就醫,才可於回港後申請醫療覆診保障。

在投保後因子女急症入院,以致我未能隨旅行團出發,可否取消保單及取回保費?
保險證明書發出後便不能取消及退還保費,但在此特殊的情況下未能成行,可根據保險條款申請「旅程取消」保障。

可否在出發後才購買旅遊保險?
旅遊保險必須於出發前投保及辦妥。

如已投保兩間公司的旅遊保險,可否就同一事故向兩間公司索償?
除「人身意外」、「海外住院及旅程取消的現金津貼」及「行李延誤」外,其餘已由另一份保單賠償的保障項目,均不會獲得重複賠償;但若另一份保單未能作出全數賠償,則可向藍十字索償不足的餘額,上限以所投保計劃為準。

若遇上「恐怖活動」,會否得到保障?
保單承保因恐怖活動引致的人身意外、醫療費用、全球緊急援助、旅程延誤等索償,但生物、化學及核子襲擊引致的傷亡或損失除外。

如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而遇上恐怖襲擊,「人身意外」保障是否獲得「雙倍賠償」?
在這情況下,可獲得「人身意外」賠償,但不包括「雙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