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項目

最高保障金額(港幣)

藍鑽石計劃

千足金計劃

中國計劃

全球及中國

適用於中國

1) 醫療費用1

於旅程期間感染疾病或意外受傷而引致的醫療、手術及住院費用。(住院房間及膳食費用每日最高限額為港幣3,000)

1,000,000

300,000

250,000

 

回港覆診費用

‧如受保人曾於外地就醫,回港後90日內的合理醫療費用。

100,000

80,000

50,000

 

‧因意外而引致的跌打及針灸治療。(每日每次的最高限額為港幣200)

  3,000

 3,000

2,000 

2) 海外住院現金津貼

若受保人在旅程途中住院,可獲每日500 港元的住院現金津貼。

10,000

5,000

不適用

3) 24 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緊急運送

運送受保人至就近有足夠醫療設施的醫療中心。

不設上限

不設上限

不設上限

 

送返起保地點

在醫生建議下,將受保人送返起保地點。

不設上限

不設上限

不設上限

 

入院按金保證

保證為受保人提供入院所需的按金。

40,000

40,000

40,000

 

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包括親屬探望)

- 受保人因嚴重醫療問題而需送返至起保地點的交通費用,及受保人所需的額外住宿費用。

- 如受保人於外地住院超過3天或不幸身故,在以下情況可獲支付額外住宿及交通費用:

(i) 最多兩名直屬家庭成員前往照料受保人或處理事故後有關事宜;

(ii) 一名直屬家庭成員及一名同行夥伴前往照料或陪伴受保人或處理事故後有關事宜。

50,000

20,000

20,000

 

兒童護送

安排18 歲以下受保兒童送返起保地點的合理額外住宿及交通費用。

40,000

15,000

15,000

 

遺體運返

運送受保人的遺體或骨灰返回起保地點的費用。

不設上限

不設上限

不設上限

 

殮葬費用

不幸身故所涉及的殮葬及有關費用。

20,000

10,000

10,000

 

轉介服務

提供法律援助、傳譯及補領遺失旅遊證件或交通票據等諮詢及轉介。

適用

適用

適用

4) 人身意外2

因意外而引致死亡或永久傷殘 (包括恐怖活動)。

600,000

300,000

300,000

 

公共交通工具雙倍保障2

如受保人以付費乘客身分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由旅行社安排的任何機動汽車或船艦時發生意外,可獲雙倍人身意外保障賠償。

 1,200,000

 600,000

 600,000

5) 嚴重燒傷

遭受3級程度燒傷且燒傷部分佔受保人的頭部表面面積5%或以上或其身體總表面面積10%或以上。

300,000

100,000

100,000

6) 旅程取消3

受保人可就已繳付及不能退回的預繳旅費及機票費用提出索償。如:
- 受保人或其直屬家庭成員、緊密業務夥伴或同行夥伴不幸身故、身體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或在出發日期前10天內因受保人在港的住所受到水災或火災嚴重損毀而不能成行。

30,000

5,000

3,000

7) 縮短旅程

受保人可就已支付但未使用的旅費及住宿訂金,以及返回起保地點所需的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提出索償。如:
- 受保人或其直屬家庭成員、緊密業務夥伴或同行夥伴不幸身故、身體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騎劫;目的地出現天然災難或意料之外的暴動或其他社會騷亂而不能繼續行程。

30,000

5,000

3,000

8) 旅程延誤

因惡劣天氣、天然災難、意料之外的暴動或其他社會騷亂、恐怖活動、工業行動、騎劫、公共交通工具出現機件故障,或機場關閉而引致預早安排的公共交通工具出現超過連續6小時的延誤,受保人可作出以下一項索償:

 

 

 

- 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

10,000

2,500

不適用

- 每個完整及連續6小時的延誤可獲250 港元現金津貼。

1,000

500

250

   特別津貼 - 航空公司倒閉 因航空公司破產或倒閉而購買替代機票的額外開支。

2,000

1,000

不適用

9) 行李延誤

在抵達海外目的地最少6小時後,如寄運於公共交通工具的行李因延遲或誤送仍未可取回,受保人可獲賠償。

1,500

1,000

500

10) 行李

因遭盜竊、搶劫、爆竊、意外或運送人員不小心處理所引致的行李或個人財物的遺失、破損或毀壞。

20,000

5,000

3,000

(每件/ 對/ 套最高賠償限額)

3,000

2,000

1,000

11) 旅遊證件遺失

因遭盜竊、搶劫、爆竊或意外而申請補領旅遊證件及機票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有關換領所引致的合理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

20,000

5,000

2,000

(交通及住宿費用的每天最高賠償限額)

2,000

1,000

500

12) 個人金錢4

因遭盜竊、搶劫或爆竊而導致鈔票、現金或旅遊支票的損失。

3,000

2,000

1,000

13) 家居物品損失 於旅遊期間,受保人在香港的空置住所遭爆竊,需重置或修理家居物品及個人財物的費用。

25,000

5,000

3,000

  (每件/ 對/ 套最高賠償限額)

5,000

2,000

1,000

14) 個人責任

賠償因受保人疏忽導致他人身體意外受傷或財物損失而需負上第三者法律責任。

1,500,000

800,000

250,000

15) 信用卡保障 如受保人在旅遊期間因意外身故,其在受保旅程期間以信用卡簽賬購物而未繳付的到期款項可獲賠償。

30,000

15,000

不適用

16) 高爾夫球「一桿入洞」

獎賞受保人在認可的高爾夫球場內成功「一桿入洞」的佳績而在酒吧慶祝的消費。

3,000

1,000

500


1. 70歲以上的受保人的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為所選計劃的50%。
2. 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受保人的人身意外最高賠償額為150,000港元,人身意外雙倍保障的最高賠償額則為300,000港元。
3. 如取消旅程提因受保人、其直屬家庭成員、緊密業務夥伴或同行夥伴身體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但並沒有入住醫院,取消旅程的賠償額將為不能退回金額的50%。
4. 個人錢財保障不適用於10歲以下的受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