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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旅遊保險索償有方

旅遊保險索償有方

買一份旅遊保險,費用低至幾十元,一般人通常不會留意內裏條款,到外地遇上意外,才發現受保的項目雖多,不保的更多,不依要求及程序索償,分分鐘不獲賠償。
根據保險索償投訴局資料,去年有關旅遊保險投訴共48宗,主要涉及遺失行李及旅程延誤,亦有投訴在外地受傷得不到合理賠償,本刊就這三項索償,搜羅投保人須留意的條款及索償程序。

陳先生在機場興高彩烈地等侍一個愉快旅程時,地勤人員卻告訴他:「對不起!閣下所選乘的航班因突然調配而被取消。我們會盡快為您安排乘搭另一航班。」陳先生惟有等待被安排乘搭另一較晚的航班。
陳先生以為這次行程延誤可透過旅遊保險獲得補償,惟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時,保險公司以延誤原因不在保障範圍內而拒絕賠償。原來如何界定旅程延誤,各承保商也有不同條款及解釋。由於天氣惡劣或機件故障等,一般可獲賠償,至於個別事件如暴動,不是每間公司都受理。但基於機位超賣、航班調配等一般不在保障範圍之內。


旅程延誤未必受保障


此外,保險公司一般只會對旅程延誤超過一定時數的受保人作出賠償,而不同保險公司設定的時數亦有所不同,可能是8小時,亦可能是12小時。另外,如因行李延誤而索償,亦必須超過指定時數才會獲批。若閣下真的不幸遭遇在保障範圍之內的航班延誤,投保人應立即向有關航空公司索取延誤證明文件及報告,列明原因及時間以備索償。
投保人如遺失行李或個人財物,甚至是被盜或財物損壞,旅遊保險都有提供保障。以滙豐為例,行李及個人財物最高賠償限額為2萬元,但每宗設300元自負額。此外,每件物品亦有其保障上限,一般由2,000至5,000元,但並非件件受保;個別旅遊保險不保手提電話及手提電腦等通訊工具。若物件非屬投保人所有,或是因看管不當造成損失,一律不在保障範圍內。部份如不能證明在旅程中受損的財物,亦不受理。


財物損失保障有上限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因遺失行李索償爭拗,通常是因為投保人看管不當,行李不在投保人視線範圍內,若行李交予航空公司處理,航空公司須負上責任。」
投保人除了可以向保險公司就旅遊保單索償外,亦可向有關航空及運輸機構追討,以減少或全數討回其損失的『自負墊底費』。
至於在外地受傷的索償,羅少雄指出:「外地受傷索償失敗,通常是沒有表面傷痕,以及投保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或人證,例如醫院證明文件及導遊及團等人證。」
一般旅遊保險計劃,都設有醫療及有關費用保障,如受保人於承保期內,在境外旅遊期間,因意外受傷或患病而需於當地接受治療,當中所引致的醫療費用將可獲得賠償。故此,如受保人在旅程中受傷或患病,就應該盡快於當地向醫生求診,並保留醫療單據等文件證明,以便辦理索償。新報記者容小意報道

財物損失索償所需資料
(1)遇上財物損失或盜竊,應立刻向警方或有關機構備案,並索取其發出的書面報告及閣下之口供文本。
(2)如投保人的行李於運載或存倉時損毀或遺失,亦應向有關航空公司索取「行李遺失/ 損毀報告」,以方便保險公司與有關航空公司跟進及航空公司日後向保險公司索償。
(3)申請索償時,務應提供所有失物的單據正本、保養證等,以方便確認其價值。由於投保人有舉證責任,一旦遺失財物單據,應找有關商號以書面確認該財物的價值,以便索償。
(4)提供事發經過及失物的詳細資料,如品牌、型號、規格、購買日期、金額、地點等。

財物損失常見不保事項
(1)電子資料,如錄影帶、儲存卡、鐳射光碟等以及電腦軟件的損毀。
(2)因海關充公或扣留而引致的遺失或損毀。
(3)易碎物品的損毀。
(4)因正常磨損、逐漸變質、機械或電力故障而引致的損失。
(5)商業用品或樣本的損失/損毀。
(6)未有在旅程完結後一段時間內(一般為30天)內,以書面直接向保險公司索償。

一般不受保事項
(1)戰爭(不論已宣戰與否)、侵略、外敵行動、內戰、革命或內亂而導致的損失或破壞及核能災難構成的損失。
(2)故意疏忽。
(3)非以足部進行的競賽、賽車、攀山、攀岩、地殼探勘、懸掛式滑翔、各式滑翔運動、跳降傘,或以機師或機員身份飛行; 進行: 職業運動或競跑以外的競賽、40米或更深的深海潛水、賽車及同類賽事、有酬金的運動或其他活動; 蓄意令自己受傷或生病。
(4)酗酒及濫用藥物。
(5)旅遊前已存在的任何病症或病狀。
(6)性病、愛滋病或與愛滋病有關的病症。
(7)懷孕、流產、分娩及由上述引起的其他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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